培训课程
注册金融理财师(保过班) 国家理财规划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定向就业保过班)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保过班)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金融投资(股票)实战班 银行从业资格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高级注册金融理财师 金融、经济考研 黄金投资分析师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 期货投资分析考试 经济师职称考试(保过班)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400-888-7181 
           021-52386223 
传    真:021-32240900
长宁校区地址:定西路1300号长宁区业余大学3号楼2楼
黄浦校区地址:山西南路31弄8号上海电视大学黄经贸分校
徐汇区地址:淮海西路125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北三楼106室
邮箱: licai@001training.com 
网址: www.001training.com
当前位置: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 >> 新闻中心 >> 浏览文章

央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扩大至全国

作者: admin    时间:2011-8-24 9:44:24    点击:

  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省(自治区)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从毗邻国家扩展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自2010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到北京等20个省(市、自治区)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序进行,企业和银行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需求不断增长。此次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至全国,是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部署的重要举措,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上一篇:二三线城市限购名单呼之欲出
下一篇:全球央行年会周五揭幕 QE大戏难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