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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复习: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

作者: 佚名    时间:2012-1-2 10:46:17    点击:

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是什么?都哪几种发布方式?今天,我们的上海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老师就带领大家学习我国国债的发展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方式和承购包销方式,下面就让我们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老师详细的为大家讲解一下吧!

1991年开始以承购包销方式发行国债;1996年起,公开招标方式被广泛采用。目前,我国凭证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承购包销方式,记账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指通过投标人的直接竞价来确定发行价格(或利率)水平,发行人将投标人的标价自高价向低价排列,或自低利率排到高利率,发行人从高价(或低利率)选起,直到达到需要发行之数额为止。 因此,所确定的价格恰好是供求决定的市场价格。我国国债发行招标规则的制定借鉴了国际资本市场的“美国式”、“荷兰式”规则,并发展出混合式招标方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09]12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记账式国债招投标规则的通知》,目前记账式国债的招标方式主要有:

⑴荷兰式招标(单一价格招标):标的为利率或利差时,全场最高中标利率或利差为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或基本利差,各中标机构均按面值承销;标的为价格时,全场最低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的发行价格,各中标机构均按发行价格承销。

⑵美国式招标(多种价格招标):标的为利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中标机构按各自中标标喂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承销;标的为价格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发行价格,中标机构按各自中标标位的价格承销。

背离全场加权平均投标利率或价格一定数量的标位视为无效投标,全部落标,不参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或价格的计算

⑶混合式招标。标的为利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票面利率,低于或等于票面利率的标位,按票面利率购买当期国债;高于票面利率一定数量以内的标位,按各中标标位的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承销;高于票面利率一定数量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标的为价格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发行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的标位,按发行价格购承销;低于发行价格一定数量以内的标位,按各中标标位的价格承销;低于发行价格一定数量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

背离全场加权平均投标利率或价格一定数量的标位视为无效投标,全部落标,不参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或价格的计算。

2.对于投标的限定

⑴投标标位变动幅度。利率或利差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为0.01%;价格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在当期国债发行文件中另行规定。

⑵投标量限定。国债承销团成员单期国债最低、最高投标限额按各期国债招标量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是:乙类成员最低、最高投标限额分别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0.5%、10%;甲类成员最低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3%,对不可追加的记账式国债,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30%,对于可追加的记账式国债,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25%。单一标位最低投标限额为0.2亿元,最高投标限额为30亿元。投标量变动幅度为0.1亿元的整数倍。

⑶最低承销额限定。国债承销团成员单期国债最低承销额(含追加承销部分)按各期国债竞争性招标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甲类成员为1%,乙类成员为0.2%。

上述比例要求均计算至0.1亿元,0.1亿元以下4舍5入。

3.具体的中标原则:

⑴全场有效投标总额小于或等于当期国债招标额时,所有有效投标全额募入;全场有效投标总额大于当期国债招标额时,按照低利率(利差)或高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有效投标逐笔募入,直到募满招标额为止。

⑵边际中标标位的投标额大于剩余招标额,以该标位投标额为权数平均分配,最小中标单位为0.1亿元,分配后仍有尾数时,按投标时间优先原则分配。

(二)承购包销方式

承购包销方式是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签订承购包销合同,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是通过双方协商确定的。对于事先已确定发行条款的国债,我国仍采取承购包销方式,目前主要运用于不可上市流通的凭证式国债的发行。

希望通过今天我们上海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老师的讲解大家对公开招标和承购包销的方式等内容能够清晰、深刻的记忆,最后也祝愿那些备考上海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同学能够顺利通过考试!同时,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的证券考试培训班也就要开课了,还没报名的同学请抓紧时间,最深刻、全面的学习培训,助你顺利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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